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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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巴东县神农溪矿泉水研展中心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招标编号:ESBD-202506QT-******1)”进行如下补遗: 一、原招标文件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1)施工报价的评分标准更正为“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办法:评标基准价为各合格投标人有效投标报价中,少于5家时则为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7家以上时(含7家),则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两个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值。2、有效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投标报价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每低于1.0%扣1M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10-[(Q-q)/Q]×100×1×M;投标报价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于1.0%扣1.2M分,该项记分公式为:K=10+[(Q-q)/Q]×100×1.2×M。以上式中:q—投标报价,Q—评标基准价,M=0.3。” 二、因本次澄清说明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故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时00分(开标时间)不变。 本次发布的招标补遗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内容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补遗文件内容为准。
******有限公司 2025年07月07日 |
递交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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