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学校2025年3月至4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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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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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学校食堂鲜猪肉采购项目 | 1.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经营合理性产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提供猪肉类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4.符合国家生猪肉各项指标。 5.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 6.辽源市城区范围内(含白泉镇及周边10公里内),必须能够随时调换猪肉商品,不接受个人摊床竞标。 7.按采购方约定方式和时间结算。 8.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和设备能力,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过的企业。 | 850000 | 2025年04月 | 是 | 是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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