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QGC-SG-2025-019-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已由******人民政府以木政发审批【2025】17号文件《关于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的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衔接资金 ,招标人为******服务中心,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木兰县2025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监理
2.2建设内容:利东镇三胜村天然矿泉水厂房1500平方米及设施项目:自来水厂房及设施;吉兴乡永胜村亚麻加工生产线、仓库(800平方米)及设备项目:加工生产线、仓库800平方米及设备;吉兴乡红丰村粮食加工项目:粮食加工厂房;吉兴乡红升村手工粉条加工厂建设项目:厂房及生产线;建国乡利勤村潘家屯、陈和屯、王兽医屯屯内水泥路2.435公里(3.5-4米宽)项目:潘家屯、陈和屯、王兽医屯屯内水泥路2.435公里(3.5-4米宽);东兴镇西北河村赵玉屯屯内水泥路0.988公里(4米宽)项目:水泥路0.988公里(4米宽)。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建设地点:利东镇三胜村、;吉兴乡永胜村、吉兴乡红丰村、吉兴乡红升村、建国乡利勤村、东兴镇西北河村;
2.4招标范围:全过程监理服务及缺陷责任内的监理服务工作;
2.5监理服务期限:2025年05月26日-2025年10月31日,共158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2.6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3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提供近3个月(2025年2月-2025年4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根据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企业开标时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等;如在网上查询不到相关信息,其投标将被否决),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证企相符。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须具备相应的监理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并满足《关于加强工程监理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黑建规范〔2018〕1号)有关规定,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最低配备标准》。总监:1人,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每年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总监近三年(2022年4月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 )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结果的截图为准。
3.7本次招标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04月28日22:00时至2025年05月08日22:00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图纸)0元/份。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在线支付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 开标方式及地点
6.1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6.2 开标时间为:2025年05月21日09时30分。
6.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
7.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组织统一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办公室
招 标 人:******服务中心
地 址:木兰县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102号
邮政编码:150000
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箱:******
2025年04月28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