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3标段施工第2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A02-440604-2024-0008-04-01
项目名称: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3标段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8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7月16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由于电子清单格式有误,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布的为准。
2、现就以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 修改为: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9时30分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9时30分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9时30分(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16日 9时3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7月24日 9时30分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 6.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增加: ?6.7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投标人的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退休、离职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8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因“12个月内2次以上以退休、离职为由更换”或者“被项目建设单位经‘三重一大’会议集体决策认为不称职需要更换”情形,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6.9拟派项目负责人在12个月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作为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参与本市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过程中,以怀孕、产假、重病或者重伤为由,办理过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更换手续,但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该人员能够正常履职。(以开标当天在佛山市政府投资项目标后履约监督管理系统查询到的信息为准)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14 1、由于系统固化原因,现对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作出以下补充说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95元。其中:人工费¥******.27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元(其中安全责任险:13955.76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责任险均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14 1、由于系统固化原因,现对3.2.3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及其计算方法作出以下补充说明: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95元。其中:人工费¥******.27元,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30元(其中排水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784148.58元(其中安责险:¥9464.92元);道路工程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02918.72元(其中安责险:¥4490.84元))。 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安全责任险均为不可竞争费,投标人在报价中必须包含且不得更改该金额。 |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已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4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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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 | 2025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