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澄清公告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污水处理厂扩容改造项目
招标编号:FJ1302G******1001
澄清事项:
(1)根据《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为准确确定投标人项目组人员配备需求,现公布本项目建筑面积,本项目建筑面积为1347.92平方米。
(2)本项目图纸已上传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
注:请已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通知。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澄清文件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同等法律意义。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其余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建设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塔河镇建设大街
联 系 人:刘丹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塔河县
联系人:李岳良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宣化街135号宏威大厦402室
联系人:于伟
联系方式:0451-******/******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