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现对******医院智慧服务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变更:
原文 | 现变更为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8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智能自助端终端,具有国家医保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CMA资质,无资质的报告无效)开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3.8检测报告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智能自助端终端,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CNA/CQC资质,无资质的报告无效)开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检测报告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表”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初步评审表” |
检测报告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智能自助端终端,具有国家医保管理部门许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CMA 资质,无资质的报告无效)开具的检测报告;提 供检测报告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2.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是否需要现场核验原件:否 | 检测报告要求:1.投标人需提供智能自助端终端,具有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机构应具备CNAS/CNA/CQC资质,无资质的报告无效)开具的检测报告;提 供检测报告官网或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2.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是否需要现场核验原件:否 |
二、其他事项:
1.如与招标文件(或之前发布的答疑、澄清、补遗、变更文件)内容有不一致的,以最新的答疑、补遗、变更内容为准。
2.请各潜在投标人按变更后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准时参加本项目开标。
3.招标公告及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