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锦西线大围子桥)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5发布日期:2025-07-08
监督部门
锦州市太和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来源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李女士
监督部门电话
0416-******
项目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
招标人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项目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锦西线大围子桥)工程
项目编号
************25
资金来源
省本级预算资金:53.11%,自筹资金:46.89%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项目总投资
881.8362万元
标段(包)数量
1
项目规模
(1)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工程,其中县、乡、村级公路14条,共计15.6公里。
(2)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工程,大围子桥位于太和区锦西线K2+146处,原桥为2孔9.1米板桥,原桥全长22.3米,宽度为净22.5+2x0.3米防护栏杆,桥轴线方向与水流方向右偏夹角为90度。
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锦西线大围子桥)工程施工
标段(包)编号
************25001
标段(包)性质
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
标段(包)内容
施工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合格
标段(包)招标范围
锦州市太和区2025年农村公路维修改造、危桥改造(锦西线大围子桥)工程施工(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投标保证金
2万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
保函;电汇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开始/开工 日期
2025-08-15
供货/服务/特许经营结束/竣工 日期
2025-10-31
标段(包)开标地点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1名):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在岗要求须为无在岗项目(指日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合同估算价
848.0494万元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0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否兼投
否
是否兼中
否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07-08 17:00至2025-07-14 17:00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进行网员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07-30 09:00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网上递交
递交地址
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一张网电子化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 )
开标时间
2025-07-30 09:00
开标方式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
开标方式描述
远程开标(不见面交易)。请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登录“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BidOpeningHall/bidhall/dqliaoning/login)”在线解密。
评审办法
综合评估法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
发布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全国******人民政府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关于保证金的特殊说明
在监管网发布招标信息的各类项目,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支持使用电子保函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各投标人可选择缴纳保证金方式和保函办理模式,自主选择便企金融服务平台和金融机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干涉投标人缴纳保证金形式,不得指定或限定保函办理平台或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不得排斥任何符合规定的各类保函。保函办理机构应提供电子化保函验真渠道和保函财务费用支付信息。
其他公告内容
1.业绩要求:近5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少于800万元的公路路面工程(含桥梁工程)的新建、或改扩建、或改造(大修)、或中修、或修复养护工程施工项目,且工程验收质量合格。2.信誉要求:投标人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参加投标:(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6.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6.1 公示制度: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6.2 异议、投诉处理:6.2.1异议处理:(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 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6.2.2 投诉处理: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招标人
锦州市太和区公路养护中心(锦州市太和区农村公路管理所)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16-******
邮箱
******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联系人
王晶晶
电话
0416-******
邮箱
******
公告源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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