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市龙山镇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溪市龙山镇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项目编号:02-06-04A-2025-D-E06574C01)。招标人为******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慈溪市龙山镇共富区块保障性租赁住房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第二次)施工总承包,拟利用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发电系统,设计装机容量约为399.55kWp(最终以实际建设容量为准),项目建成后采用“优先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的管理运营模式。
本项目含税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 120.619078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1.981394万元)。
项目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按照(中标总价/设计装机容量)*实际装机容量结算。
2.3建设地点:浙江省慈溪市。
2.4计划工期:30个日历天,具体开工通知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始计算。合同工期内,承包人应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并交付发包人使用,由于承包人任何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个日历天,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人民币1万元,并承担发包人因工期延误造成的损失。延期超过10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5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中标人数量为1名。
2.6中标候选人推荐: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
2.7工程质量要求:合格或以上标准。
2.8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宁波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扫描件(若投标人为分公司,需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及授权盖章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施工企业资质及许可证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 五级或以上;
(3)安全生产许可证。
(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须具备1项光伏发电项目业绩(EPC或施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计算,提供有效的业绩合同复印(扫描) 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或以上,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扫描)件及近三个月(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的,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在投标人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复印 (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个人名义投标、联合体投标及分包转包。
3.6关联关系要求:
(1)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董事长和总经理)、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不同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如发现存在上述情形,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2)存******委员会可以组织澄清,当部分相关单位自愿退出后其中只剩******委员会可以拒绝所有相关单位。
证明材料: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且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涉及人员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信誉,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近 3 年内(从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 ************有限公司成交项目、不接受采购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
(3)近 1 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项目所在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4)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项目所在地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
(5)拖欠工人工资被项目所在地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被依法或相关规定暂停或者取消响应资格。
(8)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有限公司黑名单的或暂停承揽资格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3.8利害相关方投标:接受□,不接受?。
招标人可接受与其存在利害关系单位的投标,但在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响应人中,按照报价由低往高排序,该利害关系单位的排位未在前1/2(含与其中报价差价不超过1%的响应人)人数时,不得确定其为中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07月08日12时00分至2025年07月28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完成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费用支付并及时下载招标文件。
(1)输入网址,点击【新用户注册】(注册步骤详见门户网站:【投标人操作指南】-【注册指引】)。登陆账号后点击【常用文件】,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已注册供应商跳过本步);
(2)注册成功后登录平台,点击【商机发现】,检索本项目并直接支付;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3)选择支付方式:①网上支付(微信扫码)、②电汇(须上传汇款凭证)、③钱包支付(点击“钱包管理”,充值后即可支付)。
(4)点击【我的项目】,进入项目后下载招标文件即完成文件获取。
(5)疑问反馈: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获取、CA证书办理、网上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可查询平台首页“帮助中心”专区,或致电客服热线:020-******,服务时间8:30-17:30(工作日)。
(6)免责声明:“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的唯一渠道,其他平台支付及获取文件均属无效。
注意: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及操作步骤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购买文件”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项目采用纸质投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7月28日13时30分。
5.2纸质版投标文件(含U盘版非加密投标文件电子版)递交地点: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如投标人通过快递方式寄送纸质投标文件务必提前寄送且须在截标日前一天工作日到达,并在到达后与收件人确认,因未及时确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邮寄地址为文件递交地址,收件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投标文件通过现场递交,递交人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在投标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无需密封包装,社保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倒推,如开启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按照成立时间提供);投标文件通过邮寄方式递交,如邮寄信息与其他投标文件相同或与其他投标文件授权代表为同一人的其投标文件将作否决处理。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文件(含U盘);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000.00元。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慈东滨海开发区东发路501号
联 系 人:郑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清水桥路535号新城国际1511-1512
项目负责人:刘君莉、陈小芳、熊峰
电 话: ******、******
电子邮件: ******
开 户 ******有限公司
******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574 (账号仅对应本项目)
8.免责条款
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未经同意,禁止转载。如因使用未同意的转载内容而导致任何个人、单位权益受损或遭受其他不利影响,责任自负,所有信息内容应当以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集团深圳阳光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