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街道鸽杉路保障住房桩基检测
二、采购项目预算:******.00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
******街道高登路以北、鸽杉路以南、桐坡路以东,莲荷路以西,主要工作内容为保障住房建设。现对该项目的地基基础工程(含桩基)第三方专项质量检测项目进行采购招标,具体检测范围及数量详见工程量清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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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标准:四、质量标准
进度及时,与建安工程相应施工同步,成果资料真实可靠,符合现行的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因成交人原因造成工程检测质量达不到国家现行的检测规范和标准,成交人应无条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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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技术规格: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服务内容
******街道鸽杉路保障住房桩基检测工程量清单表 | ||||||
序号 | 检测项目 | 数量 | 单位 | 上限单价(元) | 合价(元) | 备注 |
1 | 低应变(桩身完整性) | 900 | 根 | 78 | 70200.00 | ? |
2 | 桩基钻芯 | 1730 | M | 120 | 207600.00 | ? |
3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2 | 根 | 8400 | 16800.00 | 承载力加载4000KN |
4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2 | 根 | 9660 | 19320.00 | 承载力加载4600KN |
5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4 | 根 | 10080 | 40320.00 | 承载力加载4800KN |
6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2 | 根 | 14280 | 28560.00 | 承载力加载6800KN |
7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6 | 根 | 16380 | 98280.00 | 承载力加载7800KN |
8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24 | 根 | 18900 | 453600.00 | 承载力加载9000KN |
9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20 | 根 | 23940 | 478800.00 | 承载力加载11400KN |
10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7 | 根 | 25200 | 176400.00 | 承载力加载12000KN |
11 | 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 | 12 | 根 | 28980 | 347760.00 | 承载力加载13800KN |
12 | 单桩竖向抗拔 | 6 | 根 | 2100 | 12600.00 | 承载力加载1000KN |
13 | 单桩竖向抗拔 | 3 | 根 | 2730 | 8190.00 | 承载力加载1300KN |
14 | 单桩竖向抗拔 | 3 | 根 | 4200 | 12600.00 | 承载力加载2000KN |
15 |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 31 | 点 | 930 | 28830.00 | 地基持力层承载力特征值240Kpa |
合计 | ******.00元 |
注:以上检测数量供参考,供应商所报清单单价不得高于上限单价。
2、供应商完成全部桩基检测任务后,提交检测成果报告(含提交检测成果资料),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结算时按实际完成工程量及中标综合单价进行结算,原则上不得超过项目上限控制价(合同约定可调整情况除外),最终以结算核定金额为准。
3、技术要求及说明
(1)基坑支护及地基基础检测要求按照国家现行规范,省、市的相关现行规定要求进行,并满足相关设计图纸的规定。
(2)成交供应商还需按照相关规定在当地建设工程质监部门进行备案,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3)投标人投标时需附带符合要求的检测方案,并依据检测方案进行报价。
(4)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实施方案。人员设备配备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要求配备。
(5)成交供应商检测设备在检测过程中的场地内转运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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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交付时间和地点:六、服务时间和地点
1、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采购人通知成交人进场60天内。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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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服务标准:七、服务标准
1、成交人负责其派出的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2、成交供应商须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检测人员须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3、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应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检测成果文件、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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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验收标准:八、验收标准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项目采用简易程序验收,验收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检测费用。成交供应商须确保通过政府相关职能部门验收,不能出现质检站对本工程的二次检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质检站检测部分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3、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对桩基检测有对比检测要求的,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对接相关单位进行检测,成交供应商提交检测报告同时向招标人提交长沙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单位认可的对比检测报告。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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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要求:九、其他要求
1、结算方法
1.1******有限公司。
1.2******有限公司自行支付。
1.3付款条件:供应商提交所有合格的检测报告后,甲方在节气(端午中秋、春节)支付合同额的60%;项目办理完结算后,按审定的最终金额,在节气时(端午、中秋、春节)付清余款。
2、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本项目采用费用按实结算方式建设实施,投标人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投标报价,包括投标人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为履行检测职责应获得的酬金以及提供部分成果资料与用品所付出的费用,如检测人员服务费,税金、缺陷责任期服务费,检测设施、设备折旧与服务费,试验费,成果资料费,服务风险费等。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供应商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须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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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