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湖南省醴陵市王家湾矿区金矿9.9万t/a采选项目”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公示。
一、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以下链接可获取公众意见表。
******/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
二、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通过本公示的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将意见填写完整后,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送达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提交,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项目直接、间接影响以及关注该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四、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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