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已经由辽宁省·营口市·大石桥市备案。以大区备【2024】1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有限公司1-7号楼维修改造项目施工(四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办事处太公堡村 2.工程规模: 房屋建筑工程:结构: 跨度: 建筑面积: 25807.69㎡ 其中: 层数: 其他: 。 3.本公告共划分为4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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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工期要求:2025年05月26日 开工至 2025年08月09日 竣工 |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 1.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并经过身份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 2.其它要求: 2.1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若投标单位所在地区的人社部门不在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原件上盖章,则须提供人社部门官网打印件并经人社部门官网可查且信息有效) 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允许互跨专业承接同等级业务:否
2.领取地点:请到辽宁省建设工程投标盲盒系统******
招标工作负责人 | 制定招标文件主要条款人 | ||
姓名: | 姓名: | ||
单位: | ******有限公司 | 单位: | ******有限公司 |
职务: | 职务: | ||
职称: | 职称: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财政局后楼 | 地址: | 营口市站前区东新路7-12号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人: | 李楠 | 联系人: | 张丽丽、刘思茵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 |
异议联系人: | 张丽丽、刘思茵 | 异议联系人电话: |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