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682号)、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有限公司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年产6万立商品混凝土及砂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意见公示如下:
******有限公司舒兰分公司
******有限公司国道丹阿线(G331)新华至英安段年产6万立商品混凝土及砂浆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珲春市哈达门乡新华八队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 2025年7月8日-2025年8月4日(共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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