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人民政府永城市双桥镇曹沟寺安置社区新建道路及雨水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商丘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E******41D******001 | ******人民政府永城市双桥镇曹沟寺安置社区新建道路及雨水管项目第一标段(包) | ******.52 | ******.52 | 是 | ******.52 |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审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自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保证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2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2.3.2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技术负责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2.4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5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提供企业信用信息查询)。
注: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