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2标段监理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标段(包)编号:A02-440604-2024-0008-06-01
项目名称:禅城区暗涵(方渠)系统化综合整治工程(祖庙、石湾片区)2标段监理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7月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7月23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问题1:类似项目业绩: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项合同工程造价为 40 万或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分, 最高得 3 分。请问完成过的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是否应该完成过的项目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载明的时间为准。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问题2:招标文件P76监理评分细则内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1项合同工程造价为 40 万或以上的城市排水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得 3分, 最高得 3 分。注:(1)城市排水包含污水处理厂和排水管道工程。(2)相关证明材料仅限于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前面要求是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后面注意的第二点却还要求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等,前后是否矛盾了?请明确。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项目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备案表/建设单位出具的完工证明。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2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果房路79号 |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121号二座2205-2208房 |
联系人:雷工 | 联系人:陈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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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 | 2025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