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405-440116-04-01-974966 | ||
投资项目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监理服务 | ||
标段(包)名称 | 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监理服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黄埔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低空飞行基础设施与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并搭建低空管理服务平台。具体如下:1、低空基础配套工程。主要包括:①黄埔区低空飞行管理指挥大厅基础工程:在黄埔区智慧交通综合运营中心大楼建设低空飞行管理指挥大厅②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基础工程:在黄埔区智慧交通综合运营中心大楼建设室内测试区功能用房在黄埔区知识城何棠下村建设基础飞行能力测试场。③低空飞行器起降点基础工程:在黄埔区内部署低空飞行器起降点26个。④无人机自动机库基础工程:在黄埔区镇街选址建设无人机自动机库20个。⑤穗港码头指挥调度管理平台大厅工程。2、配套设备工程。主要包括:①低空监测设备。②低空飞行器应用验证基地设备。③低空飞行基础配套设备:包含低空飞行器起降点配套设备及无人机自动值守机库配套设备。3、信息化工程:包含软件开发服务、采购第三方软件服务、数据治理服务。 | ||
招标内容 | (1)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工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合同约定条款及委托人要求):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及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合同管理、信息收集管理、组织协调等全过程监理工作,以及概算、预算、结算审核、竣工图审核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2)黄埔区低空飞行基础设施新基建项目信息化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实施过程中,应明确被监理项目采购、设计、实施、验收等阶段重要文档的检查依据、内容、结果等,软件开发类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需求、概要设计、详细设计、数据库设计、测试方案等,采购第三方软件、数据治理项目须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汇报材料、服务成果、服务问题等并进行书面记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 ||
工期(交货期) | 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或接到委托人进场通知之日起算,至本合同工程结算审定完毕之日且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详见招标公告)。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123.24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注:①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②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3.4其他要求:******商行政(或市场监管)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香港企业具有在香港公司注册证书及商业登记证。③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④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注:(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监理企业信息录入指引》******/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html)。⑤投标人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及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本项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⑥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建设部2006年4月1日后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其注册专业为房屋建筑工程,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并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资格满足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4月17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9时3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9时3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字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开标时间 | 2025年5月13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第2开标室(黄埔交易部)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512(仅限办公) |
招标人联系人 | 肖先生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白云区白云大道南685号(阁屏商务大厦)8楼808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邓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建设局企业库 | ||
邀请书 | 邀请书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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