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委员会
项目名称:保山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保山市至县(市、区)不低于1000M光纤线路,76个乡镇接入不低于100M光纤线路;2.市直横向单位接入不低于100M光纤线路,每年保障5个以内对带宽需求较高的市级单位,带宽提升到200M;每县区横向单位接入不低于50M光纤线路;保山市电子政务机房不低于100M互联网出口电路;3.电路要求为点对点电路,支持透传,支持TRUNK帧通过,要求电路带宽可平稳升级;每条线路租费为200元/月/单位,每家单位同时接入主用和备用两条线路;4.全市电子政务外网线路如遇政策性升级或调整,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相关工作,按照省市要求的技术参数,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47.04
************人民政府保山市电子政务工程网络与基本应用系统,并提供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服务******委员会承担管************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一直提供电子政务外网线路租用服务。由于合同即将到期,为保障保山市电子政务平台及运维服务、项目电路租赁服务标准的一致性,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的连续性,切实降低实施成本。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第二条第(一)款:“6.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中的原设备进行添置或升级改造,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作为本项目的服务单位。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组成的联合体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路4号,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137号
三、公示期限
2025-04-11至2025-04-17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委员会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正阳北路299号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A座19楼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保山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地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B座4楼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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