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25-07-07 17:13:41 来源: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项目(二期)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建设局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
批复文号 |
|
||||
建设地点 |
德阳市广汉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对广汉市第一污水处理厂(10 万吨/日)进行二期设施设备更新,更新后出水指标达到岷沱江 流域标准。主要更新平板膜、生化池风机、膜池风机、曝气沉砂 池设备、除臭管线、一体化沉淀池、膜池行车、膜池放空管、生 化池节能改造(好氧颗粒污泥)等。项目建成后,同等规模下, 年节约耗电量100万kw/h,节约标准煤315吨, CO2减排756吨。;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8000.0 |
||||||
类似业绩 |
市政(不含城市轨道)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代理全部服务工作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5-07-08 00:00至2025-07-1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5-07-08 00:00至2025-07-1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 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2、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10个市政(不含城市轨道)类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8000万元。3、本项目拟配备4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负责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同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主要专职技术人员(3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注:申请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多附相关投标证明材料供招标人选择),定标方式为评审后确定。招标代理服务费以实际中标价为基数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30%收取。 |
||||||
联系人 |
易先生 |
联系电话 |
******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