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定价方式:按实定价
2.付款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
4.1资金支付方式:
******街道下辖社区。
2.付款方式:委托单位定期(月度、季度或年度)向中标单位集中支付相应期限内印刷业务的相关费用。
3.本项目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最高限价:50000.00元/年,2年最高限价:100000.00。
4.2收款账户:******有限公司雨花支行(长沙市雨花区强可广告设计经营部:************)
4.3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服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收款账户: ******有限公司雨花支行(长沙市雨花区强可广告设计经营部:************7)
3.预付款保函: 否
无
4.支付形式:国库集中支付
四、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服务期限:
2025-06-20 —— 2026-06-20 五、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验收标准和方法
(1)验收主体:甲方为项目的验收主体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是否邀请专家:否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是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行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是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造成的,中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中采购单位承担。
3、委托单位在收到服务单位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是、技术等问题,服务单位应负责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委托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服务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直到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2)履约验收时间:供应商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7日内组织验收
(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
(4)履约验收程序: 按照长沙市政府采购履约验收规定的程序。
(5)履约验收的内容: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无
服务履约验收内容: 无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无
(6)履约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
1、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指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因中标人造成的,中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中采购单位承担。
3、委托单位在收到服务单位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或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服务单位应负责按照委托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5.委托单位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服务单位负责产品到交货地点的全部设计、原材料采购、制作、运输、安装等事项,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上架、安装、调试等,由于搬运、装卸及运输不当造成的各种事故责任和损失由服务单位承担,直到委托单位验收合格为止。
(7)履约验收的其他事项:
无
七、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
合同期间归乙方所有
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进行调整。
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一)、甲方的权利
1、甲方有权利对整个服务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修正及调整。
2、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整个服务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的物品进行抽检、验收。
(二)、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依据合同要求支付服务费用给乙方。
2、履行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为保障项目顺利进行完毕时需提供必要的协助。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
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三)、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遇需要协调的情况,甲方需提供协助义务。
2、乙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如期交货的,需双方另行协商交货时间。
(四)、乙方的义务
1、制作、准备所需物品、器材及道具,并应在活动前将活动所需物品提供给甲方验收,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以保证活动顺利完成。
2、乙方应在布置工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
3、乙方有责任保证活动的计划性、完整性、条理性和合理性,并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严格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活动时间、活动内容、活动要求开展工作。
十、违约责任
1. 甲方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甲方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2.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1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做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7.4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教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万分之五(0.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万分之五(0.0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成本补偿和风险分担约定
无
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影响期相同。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
3.不可抗事件延续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无
十三、合同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四、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甲乙双方不能解决争议,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
******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合同生效及其他事宜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
11.其他条款
监督检查及处理
******办事处对印刷业务合同双方的履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中标单位下列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资格。
(1)服务态度差,造成恶劣影响的;
(2)合同期内因印刷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原因服务差的,影响后期工作事项,经采购人核实可取消该单位中标资格;
(3)不按规定要求或不及时报送相关印刷业务统计资料的:
(4)广告印刷业务的承揽过程中,采取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5)采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造成恶劣影响的;
(6)违反《印刷业管理条例》,被相关部门查处的;
(7)超范围承接印刷经营许可之外的;
(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在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
(9)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办事处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中标单位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督促中标单位按期整改。两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重新组织招标。
十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然人签字、法人盖章)。 甲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 乙方(公章): |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