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5-266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及型号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配电箱 | XXM400*500*200 | 台 | 2 | 室内箱(4路50W) |
2 | 配电箱 | XXM400*500*200 | 台 | 1 | 室内箱(4路200W) |
3 | 配电箱 | XXM400*500*200 | 台 | 9 | 室内箱(8路150W) |
4 | 配电箱 | XXM650*750*200 | 台 | 5 | 室内箱(12路350W) |
5 | 配电箱 | XXM650*750*200 | 台 | 4 | 室内箱(16路350W) |
6 | 配电箱 | XXM650*750*200 | 台 | 5 | 室内箱(24路500W) |
7 | 配电箱 | XXM400*500*200 | 台 | 77 | 室外箱 |
说明:灯具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采购数量结算。所有灯具必须要有检测报告,有认证,严格按照以上IP等级提供产品。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5月22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合同签订前需提供原厂售后服务书、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调试费、技术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技术要求和用户需求书
(3)技术应答文件(详件询价文件技术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根据清单点数验收,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2)需方按规定取样检测,在需方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7天内得出结论,检测合格则予以办理结算手续,检测不合格供方应无条件清退该批货物,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
5.1结算
每月10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 11 日至当月 10 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入账后的3个月内支付开累货款的70%,甲方每两个月支付一次货款,支付比例为开累对账结算金额的70%,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最终结算后一年后,甲方应当付清剩余货款(质保金除外)。
(2)待项目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20 %货款。
(3)待项目竣工结算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 5 %货款。
(4)待设备质保期满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 5 %货款(质保期24个月)。
(5)上述款项的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银行承兑汇票、建行************银行、汉口)等各类脱核产品,票据贴现及融资费用由乙方承担。采用脱核业务支付的,自相应融资款支付至分供商账户之日,双方合同中约定的对应款项支付日期的相应延长相应期限,且另行延长的付款期限内的违约金、利息费用为0。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技术要求见附件一。
四.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 杨吉缸
联系电话:******
邮 箱:******
******有限公司天津轨道运营中心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
******管理中心第一分中心
联系电话:******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