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采购项目编号:栾川竞磋-2025-130 |
******委员会2025年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商文旅综合体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5、评审日期:2025年07月07日 |
二、成交情况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栾川政采磋商(2025)0115号-1该工程主要内容为:原有房屋所有室内装饰装修拆除,部分墙面拆除,门窗拆除。室内地面铺地板砖、木地板等,室内安装成品楼梯;室内部分天棚石膏板吊顶,刷乳胶漆;部分天棚为镜面装饰板、软膜天花等;室内墙面刷乳胶漆、贴瓷砖、安装护墙板等;室外墙面为铝单板。安装门、窗;安装室内水******有限公司滑县八里营乡文化站院内3,456,300.00元评******委员会2025年栾川县重渡沟示范区商文旅综合体项目本项目磋商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30日历天刘晨宇豫************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刘静(组长)、张春锋、梁佳祎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标准收取,由成交单位支付,在成交人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本代理机构支付。 |
收费金额:36,563.00元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财政局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委员会 |
地址:栾川县大清沟街上村 |
联系人:崔先生 |
联系方式:0379-******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有限公司 |
******财政局办公楼4楼408室 |
联系人: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付女士 |
联系方式:0379-****** |
欢迎您来到机电设备采购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