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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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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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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栾川县交通运输局G311连栾线栾川县城南环路(庙子至双堂)新建工程地质勘查费项目(项目代码:2503-410324-04-01-419706)

2、建设地点:洛阳市栾川县

3、项目编号:洛直工服招标(2025)001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栾川公开-2025-25

4、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自筹资金

5、预算控制金额(最高投标限价):******.00元

6、项目概况:项目起点位于庙子镇栾林路与庙子镇南环路交叉口,终点位于栾川乡双堂村葛板沟桥头,沿线在画眉山路,伏牛路,老君山路3处对交叉道路进行迁改,并接入新建主路,路线全长17.07公里。路基宽12米,12米=0.75米土路肩+1.75米硬路肩+7米机动车道+1.75米硬路肩+0.75米土路肩。路面宽10.5米,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

7、招标范围:收集各类区域地质、地形地貌、气象水文、地震活动等资料,制定勘察方案、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为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提供各类地勘数据支撑,并对施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补充勘察;

8、勘察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工作,并提交勘察成果;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验收;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2)根据洛财购[2021]4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进入网站通知公告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并加盖企业电子章);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或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响应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提供材料不合格者,中标无效。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次招标文件在网上获取,请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lyggzyjy.ly.gov.cn),点击“******/tpbidder”进入“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办事流程—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2、办理数字证书后,请于2025年04月17日至2025年04月23日24:00,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点击“******/tpbidder”,登录后,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分别下载获取。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3、获取招标文件后,请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栏目下载并安装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5月0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为开标五室。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移动CA扫码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指定位置,上传成功后将得到上传成功的确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洛阳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访问到******/BidOpening进入,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等。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的将被拒绝。请参照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首页-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新交易平台使用手册。

5、除电子投标文件外,投标时不再接受任何纸质文件、资料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执行洛发改公管〔******银行汇款等方式缴纳。其中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有关服务和货物招标项目免缴投标保证金。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投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投标活动需要投诉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诉或者直接向招标公告上公布的监管部门投诉。

注: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的的投诉,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10日内。行政监督部门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八、中标通知书发放

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

九、签订合同

招标人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电子印章以数据电文形式与中标人签订合同。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本网站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栾川县城君山东路

联系人:范先生

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财政局办公楼4408

联系人:付蓉

电话:******

监管部门:栾川县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栾川县交通运输局综合业务股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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