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200,000.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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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竞争性比选 | 200,000.00 元 | 1(项) | 200,000.00 元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25-07-11 12:00:00(北京)
- 无
- 文件必须上传:是
- 文件上传说明: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上传
- (一)交付时间: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月内
- (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三)验货方式:
项目分中期和结项开展两次评估。
评估方式:采购人组织专家或委托第三方对工作执行情况进行验收评估。评估方式包括组织召开评估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查阅档案资料等。评估结束后采购人将评估结果告知成交供应商。中期评估80分以下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延长一个月服务期,70分以下的取消继续服务资格,终止合同。末期评估70分以下的,责令整改至达标为止。
评估内容:对项目服务情况的评估,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考察、评价:
(1)服务指标方面。应确保按进度完成项目约定的服务量完成度应达到100%以上。
(2)成果推广方面。包括项目综合调研、项目社会影响(宣传影响)等。
-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服务费、人工费、物资费、调查费、活动组织实施费、培训费、媒体报道费、交通费、通讯费、差旅费、资料收集费、报告编制费、文本制作费、税费、利润等全部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 (五)付款方式:
试点项目使用后报账形式申请项目资金拨付,中标单位在活动完成并提供费用支出报告后,由购买方支付活动费用。
- (一)中标(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单位名称:******有限公司
- 联系人:黄老师
- 联系电话:******
- 单位名称:重庆市綦江区民政局
- 联系人:孙老师
- 联系电话:******
附件:
綦江区2025年“推进现金救助与社会服务相衔接”试点项目(定稿).docx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