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675-250JOC******
1. 招标条件
******建设局的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的建设方式,招标人为******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管道燃气特许经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特许经营区域: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行政区域内,徐庄镇下辖的 22 个行政村、101个自然村所属区域,行政区域面积 132.79 平方公里。特许经营地域范围方案以《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庄镇镇村布局规划(2023 版)》批后公示版为准,不因行政区划调整而调整。
2.1.2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采用******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施工能力、运营经验和财务实力的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人与项目实施机构签署初步协议,后续由中标特许经营者成立项目公司,与项目实施机构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移交等工作。特许经营人需收购上述特许经营范围内已建设完成的管网资产,约855.00万元,计入项目总投资额,交易价格以政府部门审计结果为依据。本项目无政府出资方代表参与,特许经营者持股100%,在项目合作期间,特许经营人收入来源为使用者付费机制,自负盈亏,项目前期及建设期无政府投资支持。在特许经营权期限届满时,本项目全部资产及设施无偿移交项目实施机构及其指定机构。
2.1.3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额约为13180.00万元,最终投资金额以财务决算审计结果为准。项目资金由资本金和融资资金组成,本项目资本金按照总投资20%计取,约计2500.00万元,该项资金拟******银行融资等政策许可范围内方式筹措。
2.1.4特许经营期限: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包含2年主管网建设期(含建设和运营交叉期)和28年运营期,从特许经营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
2.1.5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2.1.6本项目共分 壹 个标段。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旨在徐庄镇特许经营范围内建成中压燃气主管网约41公里,分支管线约20公里,并满足《城镇燃气输配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1455-2023)等规范要求的城镇燃气输配工程,为徐庄镇用气提供及时、有力的保障。最终建设内容和规模以经批复的文件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3年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 2023 年的连续3个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提供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表);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3.3 投标人应具备县级及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经营类别包含管道燃气);投标人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上述资质,则可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应具有相应的从业经历和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投资、建设、经营、管理城市燃气方面的成功经验,至少具有1项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城市管道燃气经营项目(以合同协议书为准)业绩。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1项县(区)级 或县(区)级以上城市管道燃气经营项目业绩。投标人下属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具有上述业绩,可视为该投标人满足资格要求;
3.5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6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的情形。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要满足此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4 月 9 日至2025年 4 月 16 日。
4.2本工程招标文件通过网上发售,请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2025年 4 月 16 日17时30分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综合交易系统,网址如下:
(******/BR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4DQ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
5. 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 09 时 30 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5.2逾期上传或未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次开标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00。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
8.1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8.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2023〕115 号),对于城镇供气项目,民营企业股权占比原则上不低于35%。本着最大程度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的初衷,结合项目公司的设置,本项目要求民营企业在项目公司股权占比不低于35%。
8.3徐州市本级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含其独资或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8.4 同一家独立公司法人只能授权其一家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且独立公司法人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设局 |
******有限公司 |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镜泊西路1号 |
地址:徐州市泉山区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
联系人:谭志华 |
联系人:温乔乔、董雯 |
电话:****** |
电话:0516-******/83999057 |
传真:/ |
传真:0516-83999306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2025年 4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