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将 ******学校2025年6月至7月采购意向公开 如下:
******学校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预计采购时间(填写到月)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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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 东辽一高中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 时令蔬菜 | 500000.00 | 2025年09月 | 否 | 是 | 东辽一高中食堂蔬菜采购项目 1.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经营合理性产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提供蔬菜各项合格证明。 4.符合国家蔬菜各项指标。 5.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 6.辽源市城区范围内,必须能够随时配送蔬菜商品,不接受个人摊床竞标。 7.按采购方约定方式和时间结算。 8.在人员、设备、******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过的企业。 |
06 | 东辽一高中食堂调味料采购项目 | 调味料 | 300000.00 | 2025年09月 | 否 | 是 | 东辽一高中食堂调味料采购项目 1.需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主体经营合理性产品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3.提供调料类合格证明。 4.符合国家调料商品各项指标。 5.食材必须符合新的《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标准”中的规定。 6.能够随时调换商品 7.按采购方约定方式和时间结算。 8.在人员、******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过的企业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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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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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辽一高中食堂蔬菜采购项目.docx (10.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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