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5月1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公告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湖州长兴章浜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有限公司湖州供电公司 | ******街道 | (1)章浜11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本期主变规模2×50MVA,主变户外布置;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户内布置;110kV出线2回,10kV出线24回,2×(5000+4000)kvar电容器组。远景主变3×50MVA,110kV出线3回,10kV出线36回,6×(5000+4000)kvar电容器组。 (2)祥福~环湖(T图影)、祥福~洪桥T接章浜变110kV线路工程 新建双回架空线路长度2×2.28km、单回架空线路长度0.03km、双回电缆长度2×0.87km。新建杆塔11基,新建架空线路导线截面采用300mm2,电缆截面采用630mm2。 | /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水环境保护措施:变电站运行时无工业废水产生,巡检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2.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运行期不产生废气,对周边大气环境无影响。 3.声环境保护措施: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修,保证设备运行良好。 加强巡检,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变电站周围声环境保护目标噪声达标。变电站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线路沿线声环境满足相应功能区要求线路沿线敏感目标噪声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巡检人员生活垃圾经站内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5.电磁环境保护措施:运行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合理选择导线类型,设立警告标示。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执行《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磁感应强度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的要求。 6.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事故油及油污水经事故油坑收集后,排入事故油池,事故油由建设单位回收处理,油污水最终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针对变电站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事故油坑、事故油池容积、防渗措施满足《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标准》(GB50229-2019)中 6.7.7等相关要求;制定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定期演练计划。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2025年5月2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72-******。
******街道锦绣路8号,湖州市生态环境局长兴分局环评科,邮编3131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