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九华南片区)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发布时间:2025-07-08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九华南片区)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九华南片区)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潭发改审(2025)2号文件,项目编码:2412-430300-04-02-244304 ,建设单位为******建设局,项目总投资为7616.49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专项债券资金,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九华南片区)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纳污范围的大埠桥片区及九华南片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总投资7616.4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对大埠桥流域(解放路分区)的高岭路(江麓西门一解放北路)、民主路(建设北路一解放南路)、解放北路(高岭路一广云路)、韶山中路(解放南路一建设北路)、解放南路(韶山西路一沿江路)等5条市政道路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二是对九华南片区的沿江北路(湘江路-丹桂路)、湖滨路(沪昆高速-潭州大道)、学府路(江南大道-沿江北路)、丹桂路(江南大道-潭州大道)、江南大道(白石西路-北二环路)等38条市政道路污水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及清淤修复。D200-1000(开挖)D400-1500(非开挖)。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3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80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即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工期为招标人下达开工令后165日历天达到竣工验收条件。?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湘潭市河西污水处理厂(大埠桥片区、九华南片区)及配套市政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不包括:项目前期工作咨询费、建设单位管理费、工程监理费、工程设计费中的初步设计费用、勘察费用、工程保险费、环境影响咨询服务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不含财评委托第三方跟踪审计服务费)、质量检测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场地准备及临时设施费、水土保持论证费及水利规费、洪水影响评价费、水质水量监测费、管网诊断费、试运行调试及安装费用、水土保持监测和验收费用等。
除招标文件明确不包括的内容外,本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技术服务、一是大埠桥流域(建设路以西片区):高岭路(江麓西门-解放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民主路(建设北路-解放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解放北路(高岭路-广云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韶山中路(解放南路-建设北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解放南路(韶山西路-沿江路)污水干管连通工程、二是九华南片区市政道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一期):沿江北路(湘江路-丹桂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湖滨路(沪昆高速-潭州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学府路(江南大道-沿江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丹桂路(江南大道-潭州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江南大道(白石西路-北二环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伏林路(石码头路-潭州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石码头路(九昭西路-江南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雅爱路(白石西路-红星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保税路(映山路-红星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民乐路(白石西路-东风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白石西路(响水大道-石码头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白石东路(兴隆路-湘江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吉利西路(保税路-桃李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吉利东路(桃李路-沿江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东风路(保税路-沿江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红星路(保税路以西-江南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金井路(莲城大道-沿江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开源路(江南大道-湖滨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乐塘路(开源路-北二环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大新路(伏林路-开源路、学府路-翰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翰林路(江南大道-莲城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映山路(保税路-保税六号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九昭西路(保税路-石码头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横一路(响水大道-棠华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棠华路(横一路-白石西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立志路(保税路-民乐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湘望路(吉利西路-江南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盛世路(湘望路-东风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桃李路(帝豪4S店-吉利东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银盖路(吉利东路-金井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西塘路(沪昆高速-伏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樟岭路(莲城大道-潭州大道)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莲城大道(沪昆高速-争光渠)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兴隆路(白石东路-吉利东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赤江路(兴隆路-湘江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赤江路(兴隆路-湘江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富强路(白石东路-吉利东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湘江路(白石东路-沿江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丰收渠(东风路-伏林路)污水管道清淤及修复工程、三是其他相关暂估费用:管线迁改、交通疏通导行费用、道路上现有公用设施迁改等工程费用及预备费,详见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所包含的全部相关工程内容。
1.5 质量要求:
1.5.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本项目设计要点的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1.5.2施工阶段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1.6保修要求: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执行。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以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但应具备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不得设置类似业绩要求;以联合体投标的,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执业资格;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适用于未实行执业资格)。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设计图纸可编辑)。
2.10 其他要求:
2.10.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10.2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的不允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合格制。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24]34号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采用评定分离法定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即日起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资格预审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资格预审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申请人应当在湘潭市住建/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5.3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下载/获取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答疑和补充通知(如有)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及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7月21日9时00分。******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派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建设局,电话0731—******。
9.其它
9.1资格预审审查完成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所有投标人参与投标,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8001/TPBidder/memberLogin)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技术支持QQ:******29。
9.2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9.3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河东大道168号;
联 系 人:彭一翔;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经开区乐塘路1号5楼招标公司;
联 系 人:朱灿(项目负责人)、金小鼎、彭勇;
电 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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