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3-2040年)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3-204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3-2040年)
(2)规划范围:凤村河流域,幅员面积66.03km2,主要涉及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后池村、沐川县利店镇和舟坝镇;上游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幅员面积13.24km2,下游沐川县境内幅员面积52.79km2。
(3)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40年。
(4)规划内容: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包含防洪、水资源、节水、城乡供水、灌溉、地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保护、水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其他(包括岸线利用管理、水文监测与信息化、水利信息化规划)、重大水工程、流域综合管理共12项专项规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圆渊
(3)联系地址:马边民建镇东光大道222号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5@qq.com
三、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9号1栋2单元24楼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
(5)电子邮箱:******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xo4yuenhmxf9x4gn_veag
提取码:2v8v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自行下载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相关要求,现将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3-2040年)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规划概况
(1)规划名称:乐山市凤村河流域综合规划(2023-2040年)
(2)规划范围:凤村河流域,幅员面积66.03km2,主要涉及马边彝族自治县荣丁镇后池村、沐川县利店镇和舟坝镇;上游马边彝族自治县境内幅员面积13.24km2,下游沐川县境内幅员面积52.79km2。
(3)规划水平年:本次规划基准年为2023年,规划近期水平年为2030年,规划远期水平年为2040年。
(4)规划内容:流域综合规划方案包含防洪、水资源、节水、城乡供水、灌溉、地表水资源保护、地下水保护、水生生态保护与修复、水土保持、其他(包括岸线利用管理、水文监测与信息化、水利信息化规划)、重大水工程、流域综合管理共12项专项规划。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人:张圆渊
(3)联系地址:马边民建镇东光大道222号
(4)联系电话:******
(5)电子邮箱:******5@qq.com
三、规划环评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潭路9号1栋2单元24楼
(3)联系人:刘工
(4)电话:******
(5)电子邮箱:******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xo4yuenhmxf9x4gn_veag
提取码:2v8v
五、提交公众意见调查表的方式和途径
请公众自行下载本项目的公众意见表,填写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交予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