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楚雄今驰装饰年产30万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1日-2025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546号 邮 编:675000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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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今驰装饰年产30万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 |
******有限公司)院内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现有厂房和办公配套用房进行建设。项目已取得《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11-532301-04-05-933915);取得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出具的同意入驻富民工业园区准入证明。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建设性质为新建,环评工作内容为购置挤出机、混料机、覆膜机等设备,建设PVC装饰板生产线2条,每条年生产能力15万平方米,总生产能力为30万平方米,两条生产线在同一生产车间;另购置六面钻、数控开料机等设备建设一条家具生产线,年组装900套家具(主要为外购刨花板加工成衣柜)。 |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一)项目设有组织废气排放口2个,均为一般排放口。PVC装饰板生产线配料、混合工序和破碎磨粉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拟在配料、混合工序设置2套集气罩,破碎工序设置1套集气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进入集中式袋式除尘器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挤出工序和覆膜、打印工序产生有机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氯化氢,拟设置10套集气罩,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家具生产线切割工序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生产设备拟配置自带收尘装置3套和小型袋式除尘器3套,废气由收尘装置收集经除尘器处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外排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要求。(二)生产废水主要为冷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SS,经循环冷却塔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原有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楚雄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生产车间,通过采取厂房车间隔音、基础减振、加强绿化等隔声、消声措施,确保西面、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3类功能区标准要求;东面、南面厂界昼、夜间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4类功能区标准要求。(四)运营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有职工生活垃圾、除尘系统收尘、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除尘系统收尘回用于生产,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废活性炭、废原料空桶,规范收存于危废暂存间规定区域,定期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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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对《楚雄今驰装饰年产30万平方米板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