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jdtzy-******)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 工程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外院附中站周******居住用地。南侧地块(E 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89022 立方米,北侧地块(A 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127394 立方米、地下水治理面积为 9457.48 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 工程总承包,需对 A、E 地块内污染土壤及 A 地块地下水制定修复治理方案并进行修复治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和地下水治理方案制定、污染土壤修复与地下水治理深化施工图设计、污染土壤修复与地下水治理的实施、地上附着构筑物拆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及监测、地下水治理效果自验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协助监理及第三方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完成验收、效果评估及污染地块移出污染名录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 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 工程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存在控股或被控股、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备注:如使用新式样营业执照且未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时,则该投标人必须另提供从各地方政府指定的信息公示平台下载并打印且载明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的资料并加盖公章。)
2、资质: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其他资质要求:
(1)人员资质:1)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或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正项目经理兼任;2)设计负责人 1 名,具有国家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或环保类高级职称,且为单位正式职工;3)施工正项目经理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备 5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4)施工副项目经理 2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5)施工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6)技术管理负责人 1 名,应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具备 10 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需单独配置;7)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正项目经理、施工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程实践经验、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副项目经理还应提供在全国建设项目中无在施工程的承诺书;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津建筑〔2018〕489 号、津建筑〔2012〕141 号规定;8)以上项目部所有人员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2)其他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明确各方的工作内容,联合体成员必须满足本项目设计或施工相应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 家,联合体中的任意一方只允许联合一次,多次联合组成多个联合体的将视为无效联合体,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5 月 13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5 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每日 09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将(1)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组织合法证明材料(如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投标人是分支机构的,须提供其设立机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的扫描件;(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能亲自购买,请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联合体投标的,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扫描件(加盖公章);(4)招标文件款的电汇信息回执单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邮箱:******,并电话联系代理机构联系人。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必须清晰注明单位名称(必须为全称)、联系人姓名、邮箱及联系方式(手机号)。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自行承担全部后果。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售价,将招标文件款以公对公方式电汇******************银行天津河西支行;汇款摘要:***项目文件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6 月 03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市政交通基础设施重点工程指挥部二楼开标室(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天津市司法局对面)
七、其他
1.招标范围:外院附中站周边******居住用地。南侧地块(E 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89022立方米,北侧地块(A 地块)土壤修复量为 127394 立方米、地下水治理面积为 9457.48 平方米。主要工作内容:河北区外院附中站周边片区城市更新项目新建区 A、E 地块土壤修复 EPC工程总承包,需对 A、E 地块内污染土壤及 A 地块地下水制定修复治理方案并进行修复治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污染土壤修复和地下水治理方案制定、污染土壤修复与地下水治理深化施工图设计、污染土壤修复与地下水治理的实施、地上附着构筑物拆除、项目实施过程中环境污染控制、二次污染防治及监测、地下水治理效果自验收监测、风险防范和应急预案,协助监理及第三方修复效果评估单位完成验收、效果评估及污染地块移出污染名录等相关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 E 地块移出污染名录(2025 年 10 月 31 日),完成 A地块移出污染名录(2026 年 9 月 30 日)。
3.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 年 5 月 13 日至 2025 年 5 月 20 日。
4.本招标公告的发布媒体为中******集团官网(******)。
5.本项目的招标监督部门为:
投标人在招******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穆工,电话:02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八、监督部门
******有限公司,受理负责人:穆工,电话:022-******,受理地点: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九、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西青区精武镇才智道 36 号办公楼
联 系 人:穆工
电 话:022-******
电子邮件:******
******有限公司
******集团大楼 1508
联 系 人: 刘工、冯工
电 话: ******/******
电子邮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