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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芳邻选手村餐饮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芳邻选手村餐饮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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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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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郑州************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梅河芳邻选手村餐饮及食材供应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国企招采-2025-171

2.3 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选手村”,包括梅河芳邻社区餐厅(提供清真饮食,可容纳288人同时就餐)、2个中央厨房及4栋13个自助餐厅(包含提供清真饮食餐厅,面积11711.88㎡,可满足约7500人就餐)以及户外非遗及特色美食区(面积1622㎡,可满足约300人同时就餐)。通过合理规划和布局这些场地,为不同需求的用餐人员提供多样化的就餐选择。

2.4 招标范围:“选手村”(包括自助餐厅、清真饮食餐厅、非遗及特色美食区的全部餐饮供应服务)的餐饮服务以及食材供应服务,同时按照招标人及餐饮中心的要求做好其他工作。

2.5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参赛人员全部撤离,并且配合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结算、审计等相关工作为止。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现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招标人要求。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经营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负责食材供应服务的成员)须具有满足食材供应要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者《食品生产许可证》,如为猪牛羊肉类生产企业还须具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负责餐饮服务的成员)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本项目餐厅经营所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3.3 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各方)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行为,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最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往前顺推三年,以事实实际发生时间为准。

3.3.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投标相关主体【包含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打印页或截图,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其投标无效。

3.3.3投标人应保证其资质、业绩、人员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如中标的,则中标结果无效,除承担招标人经济责任损失外,招标人保留诉讼的权利(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各方均应满足信誉中3.3.1、3.3.2、3.3.3要求。

2)对于投标人查询过程中输入信息或查询路径不准确等的,可由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在开评标当天进行查询复核并留档,以查询复核结果为准。

3.4 其他要求:

3.4.1参加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为投标单位人员,需在企业缴纳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至少包括2025年02月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在本单位缴纳。如因相关政策原因未及时缴纳的,需同时提供已缴纳的最近一个月养老保险证明及政府部门发布的相关政策文件,公司成立不足一个月的可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4.2除同一联合体内部成员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以书面承诺为准(格式以招标文件中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为准)。

3.5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对负责的专业进行明确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特别提醒:如投标人采用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结合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联合体牵头方作为主体从事投标活动(包括下载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等)、递交投标保证金、制作并上传投标文件等),否则由于交易系统投标过程中各环节投标主体不一致可能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4月30日09时00分至2025年05月21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登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8082/)”网站,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及“市场主体信息库登记”后,凭CA数字证书参与招标文件下载等交易活动

4.2 招标文件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上传与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5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18082/)递交(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不再要求投标人到达现场提交任何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做好不见面开标的准备工作,否则由此可能引起的解密失败或无法解密等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恒信咨询网》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2号楼15楼

联系人:黄老师

电话:0371-******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王倩倩、李月晓、田亚亚、孙国栋、袁芙蓉

电话:0371-******

邮箱:******

******有限公司

投诉地址:郑州航空港国际大宗商品供应链产业园一期企业总部7#楼西单元4-8层

投诉电话:0371-******

邮箱:******


查看项目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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