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杭州市生态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9日-2025年7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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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萧山区市心中路1069号(科技创新中心B楼)四楼
邮编:3112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横一路(通城大道-新城路)项目 |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西起通城大道(桩号K0+000),东至新城路(桩号K1+340),全长1340米。沿线新建1座桥梁(长山直河桥),采用20米矮T梁+23米钢箱梁+30米钢箱梁+20米矮T梁,桥梁全长 99.017m,桥梁全宽35m。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梁工程、道路管线工程(含给水管道、雨水 管道、污水管道、电力管道、燃气管道、通信管道工程等)和道路附属工程(含交 通设施工程、道路绿化工程、路灯工程等)。 本项目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道路宽32米,双向4车道。项目总投资 31790万元,用地面积69.939亩(约46626m2)。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 | 横一路(通城大道-新城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不含涉密内容)已在环评单位网站公开。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映意见。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 施工期:按照标化工地建设、《杭州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杭州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规定》的环保要求施工。运营期:加强车辆的管理,尾气超标车辆禁止上路;加强道路及路面养护;做好沿线绿化带的绿化工作。 2.废水 施工期: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生产废水全部回用;严格控制跑冒滴漏。运营期:配套雨污水管网,道路两侧及上游地块的雨污水有效收集和传输。 3.噪声 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维修和保养;固定机械设备入棚操作;利用周边道路用于施工材料的运输路线;加强管理,文明施工。运营期:加强道路两侧绿化建设;加强交通管理和跟踪监测,根据跟踪监测结果优化调整隔声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按《杭州市建设工程渣土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处理。现有道路路面材料回收利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运营期:设置分类垃圾桶收集日常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