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有限公司零陵高新区卷烟包装材料制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永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河东湘江东路166号潇湘大厦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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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2025年7月8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零陵高新区卷烟包装材料制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永州市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零陵科创园A1栋一层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湖南智鹿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零陵高新区卷烟包装材料制造项目位于永州市零陵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河西片区零陵科创园A1栋一层厂房,项目占地面积4000m2,主要建设转移卡纸、环保卡纸。系租赁零陵科创园已建厂房进行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10000吨转移卡纸、500吨环保卡纸生产能力。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6.5%。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详情见受理公示,环评报告(附件,电子版)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调查显示:调查对象均赞成本工程建设,没有接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