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8
2******医院医用液态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9日
5、评审日期:2025年04月30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采购标的名称、数量及简要技术需求:详见技术要求。(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中约定
(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
(6)质保期: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整机质保不少于1年
三、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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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政采招标(2025)0003号-1 |
******医院医用液态氧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有限公司 |
洛阳市伊川县水寨镇豫港大道(二电厂西) |
******.00 |
元 |
评审总得分:89.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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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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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元 |
四、评审专家名单
蔡美丽、唐晓明、李予闽、杨建英、顾利晓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收费标准的80%收取,由成交供应商向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19235.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医院官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人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的签订。
2、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医院
地址:洛阳市偃师区城关镇商都路2号
联系人:张女士、马女士
联系方式:03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金明路17号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