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的委托,就白河社区三期供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布如下:
1. 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白河社区三期供配电工程
1.2 招标编号:巩建公开(2025)009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巩义市北山口镇
******************居民一户仪表,公共部分自供电公司批复的电源点至单体楼或地下车库公共配电总箱处。
2.3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2.6 工期:40日历天
2.7 质量要求:合格
3.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5年4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同时发布。
4. 评标信息
4.1 评标时间:2025年5月7日
4.2 评标地点: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初步评审。各******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技术标、商务标、综合标等进行认真、细致、公正的审查、评价和比较,投标人的评分情况如下:
商务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有限公司 |
38.840 |
38.840 |
38.840 |
38.840 |
38.840 |
2 |
******有限公司 |
43.876 |
43.876 |
43.876 |
43.876 |
43.876 |
3 |
******有限公司 |
38.650 |
38.650 |
38.650 |
38.650 |
38.650 |
技术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有限公司 |
10.10 |
9.45 |
14.20 |
13.30 |
12.50 |
2 |
******有限公司 |
15.30 |
17.16 |
17.60 |
17.30 |
16.60 |
3 |
******有限公司 |
11.70 |
11.54 |
14.30 |
15.00 |
14.00 |
综合标评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专家A |
专家B |
专家C |
专家D |
专家E |
1 |
******有限公司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 |
******有限公司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3 |
******有限公司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28.00 |
最终得分情况表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最终得分 |
排序 |
1 |
******有限公司 |
******.50 |
88.666 |
1 |
2 |
******有限公司 |
******.45 |
79.960 |
2 |
3 |
******有限公司 |
******.96 |
78.750 |
3 |
5. 中标候选人信息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50元
项目经理:魏园园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 ******0056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45元
项目经理:王磊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1965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96元
项目经理:孙亚楠
证书名称:二级注册建造师
注册号(执业印章号):豫******3407
工期:40日历天
质量:合格
资格能力条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 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恒信咨询网》上发布。
7. 其他事宜
本项目专家评审费发放金额为:700元/人(含交通费),共计2800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园丁街1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1-******
******管理局
地址:巩义市政通路14号
邮编:451200
电话:0371-******
电子邮箱:******
******有限公司
******大学科技园(东区)16号楼B座6楼
联系人:马先生、姜女士
电 话:0371-****** 037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质疑投诉也可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资料办理,具体操作请关注公共服务-办事指南-《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在线质疑投诉操作手册》,逾期将不再受理。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