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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XYX202507005-X01]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改建工程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改建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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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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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学校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及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学校改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学校改建工程初步设计和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2025]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其他国有: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学校改建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街道荆邑南路97号
2.1.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2074.33平方米,其中教学楼A建筑面积约为6243.75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1.75米,教学楼B建筑面积约为6811.22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1.75米,体育综合楼地上建筑面积约为6879.5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为2139.77平方米、建筑物高度为23.65米、最大单跨19.8米。
2.1.3 合同估算价:13484.0万元
2.1.4 工期要求:7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1日,竣工日期:2027年09月30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土建、安装、装修、市政配套和以暂估价形式列入的智能化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 (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人近五年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个标段合同金额在7900万元及以上(以合同价为准)且该项目建筑面积在13000平方米及以上(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的公共建筑工程,须同时提供①施工合同、②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共同签字、盖章,非科室章、项目部章,签字须手签,否则不予认可)、③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中标结果可在政府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查询)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中的合同登记信息(可以提供前述两个平台任意一个平台的合同归集信息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三份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若有质疑、投诉等情况时,所有证明材料必须在需要原件核查时能提供原件,如无法提供,该业绩不予认可。类似工程业绩有效期为五年,以竣工验收时间至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首日起计算。前述材料应从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获取相关信息编入投标文件中。

自2023/07/08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4/07/08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5/04/08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本次招标中需要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牵头人资质要求:1)联合体牵头人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资质;2)提交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共同签订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投标时应签订联合体协议,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同时明确约定各成员方拟承担的权利和义务;3)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4)投标人业绩须由牵头人提供;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6)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者以其他联合体成员的名义申请本工程的投标;7)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特别提醒:联合体单位在填写投标信息时,牵头人单位挑选到本标段信息后,再插上成员单位CA锁读取,并选择添加成员单位(报名页面会显示成员单位名称),再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在投标、中标阶段(“中标结果备案(中标通知书)”、“书面报告”、“合同签订”)无法显示成员单位名称。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7月08日 08:00 时至2025年07月14日 23:59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V7.0
4.3 工具软件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07月31日84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三合一综合评估法(两阶段)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有限公司 
地址: ******街道陶都路115号  地址: 宜兴市龙潭西路239号 
邮编: 214200  邮编: 214200 
联系人: 陆女士  联系人: 吴斌 
电话: 0510-******  电话: ******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 
2025年07月08日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信用承诺书.pdf    评标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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