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的委托,对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67.00㎡(约8.95亩),总建筑面积9453.56㎡。
(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建筑面积7914.27㎡(地上4层、建筑面积5615.43㎡,地下1层、建筑面积2298.84㎡),占地面积1720.65㎡,建筑高度17.95m。
(二)生产值休项目建筑面积1539.29㎡,占地面积482.10㎡,地上4层,建筑高度16.15m。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三项,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房屋)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村社区基础服务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本项目建安工程费:5385.2万元。
2.3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的全部建设内容。
2.4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城南二号路以东、一号路以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25年9月30日-2026年11月30日,共426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杜绝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杜绝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间,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零缺陷”投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
3.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无需提供。
3.4企业业绩要求: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0,竣工验收时间不早于2021-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
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以及无在建项目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日期,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承诺。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0,竣工验收时间不早于2021-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以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内容均需提供书面承诺。
3.7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最低标准配置。申请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3.8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2、针对信誉要求做如下补充内容:
2.1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申请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承诺书)。
2.2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时申请人企业用企业名称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2.3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1申请人需提供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zwfw/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中劳动保障信用记录查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截图,若未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企业,需提供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银行三方共管的收款账户,乙方每次动用该账户资金都必须让甲方有知情权。(附按时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承诺)。2.3条所有查询时间均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
4、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七、承诺书的附件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数量限制不得超过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具体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切换省本级)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98。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申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了解现场情况。
6.2申请人在踏勘现场中获悉的现场的情况,仅供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1日09:30。
7.2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
7.3递交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
同时,申请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确保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确性。
7.4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资格预审阶段结束之后的下一阶段只对入围的9名合格申请人收取。本项目为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金额为******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20万元,降幅为60%。
************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剑川县支行
账号:******************472
注:******************222,前面1代表保证金总账号,后面2代表对应项目或标段的子账号。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三)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保函。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银行办理取得纸质保函(保证保险)的,应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一纸质保函”,按系统指引录入保函信息。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30。
8.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
(1)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热线:010-******(24小时),qq:******9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
联系人:何鹏志
联系人及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
项目联系人:杨全仁
电话:******
******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
******改革局以云南省固定资******************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的委托,对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
2.2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967.00㎡(约8.95亩),总建筑面积9453.56㎡。
(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建筑面积7914.27㎡(地上4层、建筑面积5615.43㎡,地下1层、建筑面积2298.84㎡),占地面积1720.65㎡,建筑高度17.95m。
(二)生产值休项目建筑面积1539.29㎡,占地面积482.10㎡,地上4层,建筑高度16.15m。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二条城镇基础设施第三项,城市品质提升和住房保障,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建设,城市生态系统关键技术应用,城市照明系统智能化改造,保障性住房(含保障性租赁房屋)建设,运营和管理,城乡村社区基础服务及综合服务网点建设,本项目建安工程费:5385.2万元。
2.3招标范围:负责完成大理剑川供电局生产业务用房项目施工招标的全部建设内容。
2.4建设地点:剑川县金华镇城南二号路以东、一号路以西。
2.5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2025年9月30日-2026年11月30日,共426日历天。
2.7质量目标: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文件要求,执行gb50300-201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现行的相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国家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工程建设的有关文件,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安全目标:杜绝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杜绝发生人身重伤事故;杜绝发生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安全生产事故时间,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零缺陷”投用。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申请人须为经国家市场监督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定证明。
3.2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事务所或其他第三方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无需提供。
3.4企业业绩要求:业绩个数不小于2,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0,竣工验收时间不早于2021-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②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需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
③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以及无在建项目查询截图(截图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查询日期,日期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项目负责人在建查询结果以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质量安全管理系统(******)为准,以上内容均需提供承诺。
④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业绩个数不小于1,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3000,竣工验收时间不早于2021-1-1,业绩内容为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相关类似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及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充分体现项目类型、合同金额建安工程费)、竣工验收时间等指标,否则不予认可)。
3.6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有效的职称证、身份证和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一经委派不擅自更换技术负责人,上述证明材料必须显示项目技术负责人姓名)以及无在建项目承诺书,以上内容均需提供书面承诺。
3.7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按照《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最低标准配置。申请人配备的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无挂证行为承诺书。若存在挂证行为的,一经查实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并依法依规进行处罚。(证书有关情况可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ome,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各省区市行政主管部门官方网站查询,提供承诺函及查询截图)。
3.8拟投入本项目的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以上人员须具备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即2025年1—3月或2025年2—4月或2025年3—5月或2025年4—6月),无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明确、无法体现内容的,不予认可。
其他要求:
1、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申请人还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拟参与该项目投标的省外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的规定执行。
2、针对信誉要求做如下补充内容:
2.1申请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申请人近年内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须提供有效承诺书)。
2.2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申请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查询内容时申请人企业用企业名称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用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
2.3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查询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3.1申请人需提供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zwfw/portal-online/#/modules/home/home)中劳动保障信用记录查询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的截图,若未在云南人社一体化公共服务平台登记的企业,需提供工商注册地或项目所在省份人力资源和社会************银行三方共管的收款账户,乙方每次动用该账户资金都必须让甲方有知情权。(附按时开通农民工工资专户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户承诺)。2.3条所有查询时间均需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投标单位对以上提供的证明材料、承诺及说明必须真实、有效,招标人或行政监管单位保留复核查询的权利。若招标人发现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骗取投标资格或中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申请人的资格审查和诚信承诺贯穿招投标工作和施工全过程,在招投标和施工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若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和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并执行完毕,招标人、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
4、根据《大理州严厉打击围标串标违法行为“九要九严禁”》文件规定出具“不参与围标串标信用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七、承诺书的附件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7、相关承诺书及说明格式如招标文件中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无规定格式的格式自拟。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申请人通过资格审查的数量限制不得超过9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b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此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唯一途径。
5.2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08日00时00分至2025年07月15日00时00分,具体以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注: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切换省本级)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在线服务qq:******98。
6.现场踏勘
6.1本项目不组织统一踏勘,申请人如有需要可自行前往项目建设地点了解现场情况。
6.2申请人在踏勘现场中获悉的现场的情况,仅供申请人在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07月21日09:30。
7.2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
7.3递交方式: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申请人应根据资格预审文件要求,须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成功。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
同时,申请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确保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确性。
7.4本项目资格预审阶段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资格预审阶段结束之后的下一阶段只对入围的9名合格申请人收取。本项目为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金额为******银行转账任一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降低收取金额。按照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的规定,本项目应收取投标保证金金额为50万元。现落实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金额的50%的政策要求,实际收取20万元,降幅为60%。
************银行及(动态)账号如下。
户名: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有限公司剑川县支行
账号:******************472
注:******************222,前面1代表保证金总账号,后面2代表对应项目或标段的子账号。
转账成功后,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银行付款回单附于投标文件中。
(三)保险保函。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电子保险保函-购买保险保函”,按系统指引从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系统购买电子保险保函。购买成功后下载保单并附于投标文件中。
******银行办理取得纸质保函(保证保险)的,应登录交易服务系统,进入“我的项目-选择我确认投标的项目-缴纳保证金-确认投标保证金一纸质保函”,按系统指引录入保函信息。
8.开标时间及地点
8.1开标时间:2025年07月21日09:30。
8.2开标地点:剑川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3开标方式:
(1)申请人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1小时,若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
(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8、技术支持
交易平台技术支持
服务热线:010-******(24小时),qq:******9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云南省建设监管公共服务平台(******/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大理供电局
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漾濞路212号
联系人:何鹏志
联系人及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东风巷139号
项目联系人:杨全仁
电话:******
******建设局(填写县级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监管机构名称)
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