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供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居民供水管网新建项目已由******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2024]70号、塔地发改项目[2025]4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居民供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300 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托里县
2、项目规模:新建供水管网47.5公里,其中:DN400供水管网3429米,DN250供水管网474.5米,DN200供水管网1881米、DN160供水管网14488米、DN110供水管网5486米、DN63供水管网2246米,DN32供水管网19495.5米,并配套相关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居民供水管网新建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 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5月26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1月30日
总工期:188日 (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③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设计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②施工单位: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时间要求: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2年4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少1项类似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度(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或[2022年度(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4年度(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如为联合体,则联合体牵头人需满足以上财务要求);
3.7、其他人员要求:
①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②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和给排水高级职称(若联合体投标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
③项目班组成员:需提供拟承建该工程的项目班子中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技术员1名,质量检查员2名,安全检查员2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企业负责人(A)证、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注:拟承建项目班组成员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并提供本单位近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法人社保信息可不提供;项目班组成员均需提供新疆建设云网上截图);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④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③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
3.10、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11其他要求:
a、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b、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c、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19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到塔城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自行下载。
4.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5月20日10:00
5.2递交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 2025年5月20日10:00
6.2开标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星耀天都项目******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托里县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光明路时代广场A座24F
邮 编: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赵苠铭 联 系 人:杨秀萍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