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家组出具的审查意见,经研究认为,设计文件基本满足项目初步设计阶段深度要求,原则同意申报东丰县和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同时,原《关于东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辽农函[2025]5号)和《关于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辽农函[2025]6号)文件自本批复之日起作废。现批复如下:
一、东丰县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410-220421-04-01-153683)。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50万亩,包括新建5万亩、改造提升45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三)建设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
(四)建设期限
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五)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1684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110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5843万元。包括田块整治11917万元、灌溉与排水54518万元、田间道路32929万元、农田地力提升8455万元、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3182万元、独立费用5842万元。
(六)项目建设单位
******监测中心
二、东辽县
(一)项目名称及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代码
东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407-220422-04-01-853939)
(二)项目建设单位
******服务中心
(三)建设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东辽县
(四)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高标准农田总建设规模为30.6万亩,包括新建10.6万亩、改造提升20万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壤改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工程。
(五)投资概算
项目总投资73053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69400万元,地方财政资金3653万元。包括田块整治8359万元、灌溉与排水37772万元、田间道路18083万元、农田地力提升4515万元、农田防护与环境保护672万元、独立费用3652万元。
(六)建设期限
2025年9月30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有关要求
******农村局要加强设计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设计工作管理制度,督促设计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完善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严格按标准规范开展设计,不断提高设计质量,为加快最终审批奠定基础。
******农村局要高度重视前期工作,要充分认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意义,坚持把合理确定建设内容、科学把握建设重点作为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的基础,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要放在田内”的部署,对照“一平”(田块平整)、“两通”(通水、通路)等基本要求,原则上不得用于田、水、路、电、林、土之外的建设内容,如晒场、机具棚舍、烘干设施、智能化信息化、病虫害检测、农技推广、运营管护等,务实设定建设标准,切实优化投入结构,按要求严格控制各项建设措施投资比例,优先推进田块整治等田间工程,真正把耕地质量提升上去。
******农村局要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待项目任务指标最终确定后,根据实际任务情况近一步对高标准农田“建什么”“在哪建”“怎么建”,应广泛征求项目区群众、村级组织、乡镇政府的意见并作为重要依据,严禁出现“毁山造地”“毁林造田”等现象。
******农村局要严格落实项目实施主体责任。待项目任务指标最终确定后,根据实际任务情况,在全面、准确掌握本地区高标准农田建设时间、数量、位置、内容的基础上,科学规划、统筹布局,结合区域农业生产实际和发展要求,充分考虑水系分布,压实项目选址方案,集中连片推进项目建设,做到与自然资源、水利、交通、电力、环保等各部门规划相衔接,新建项目与改造******农村局进行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步工作。同时,认真履行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程序,确保项目依法依规开工建设。
******农村局要抓紧开展项目实施各项准备工作。工程开工前,对涉及建设征地、水土保持、各类保护区等相关建设内容,要严格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同时,按照《关于在重点工程项目前期工作中明确以工代赈要求的通知》(吉发改代赈联2023[495]号)文件要求,研究落实吸纳当地群众务工就业,原则上雇佣当地农民工数量不低于雇工总数的80%。继续按照《辽源市关于落实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转化还田工作的指导意见》(辽畜联发[2024]1号)文件要求,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际,研究符合条件的项目落实畜禽粪污就近就地转化还田。
******农村局要通过投资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应按季度报送项目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应逐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对项目实施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
(七)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调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办理调整手续。
附件:1.东丰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批复表
初审:张楚
复审:于学峰
终审:杨志勇
(责任编辑:袁赫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