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人民政府组织拟定了《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5108公顷,其中农用地为3.5108公顷(耕地2.4850公顷、林地0.4896公顷、草地0.1757公顷、其他农用地0.360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5日,持产权证明材料,到格宜镇、宝山镇、务德镇、田坝镇、落水镇、东山镇、热水镇、羊场镇、杨柳镇、倘塘镇、龙潭镇、双河乡、阿都乡、乐丰乡、得禄乡、文兴乡、普立乡、西泽乡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资源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附件1 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pdf
附件2 听证申请书(样例).pdf
附件3 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无需听证回执书(样例).pdf
联系人及电话:朱海霞0874—******
******街道文化路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
一、征收土地范围及现状
******************************************************************委员会第八村民小组集体土地。拟征收土地总面积为3.5108公顷,其中农用地为3.5108公顷(耕地2.4850公顷、林地0.4896公顷、草地0.1757公顷、其他农用地0.3605公顷),不涉及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三)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补偿安置标准和情况
(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本项目土地补偿标准按照《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实施2023年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云自然资〔2023〕169号)标准执行。
******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市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执行。
(三)本项目拟征收土地位置、权属、地类、面积,拟征收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以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四、安置途径
具体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措施详见《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附件1)。
五、补偿登记办理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时间不少于30日,公告期满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于2025年8月6日—2025年8月15日,持产权证明材料,到格宜镇、宝山镇、务德镇、田坝镇、落水镇、东山镇、热水镇、羊场镇、杨柳镇、倘塘镇、龙潭镇、双河乡、阿都乡、乐丰乡、得禄乡、文兴乡、普立乡、西泽乡办理补偿登记,逾期未登记的,以现状调查结果和《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计算补偿金额。
六、有关事项
(一)公告发布之后,涉及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组织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书面知悉并讨论拟征收土地事宜。被征************资源局。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以及《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相关规定,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宣威市城镇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补************人民政府按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召开听证会;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朱海霞0874—******
******街道文化路
******人民政府
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