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关于做好2025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2025年高青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我县开展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通过前期数据收集和企业核实确认,经过第三方数据计算,形成了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结果,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7日至7月11日。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逾期视为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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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高青县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分类结果(非化工类).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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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