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入河入海排污口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该排污口位于三仓河(与通榆河交汇处下游约1.15公里处,坐标:120.422006°E、32.742341°N),尾水排放量为276吨/天,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中的A标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3.022吨/年、氨氮≤0.214吨/年、总氮≤1.091吨/年、总磷≤0.03吨/年。联系人:刘雷,联系电话:0515-******、0515-******,地址:盐城市盐都区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826室),邮编:224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自公告发布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入河排污口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7日
******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站入河排污口基本情况
位置 | 污水排放总量 | 排放方式 | 入河方式 | 排放标准 | 公众参与 |
120.422006°E、32.742341°N | 276吨/天 | 连续排放 | 管道排放 | 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4440-2022)A标准。 | 于2025年6月 24日至2025年7月 1日进行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