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根据《泰州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操作规程》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将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4月29日-2025年5月8日(5个工作日)。
电话:0523-******
通讯地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
联系人: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数据局项目建设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报告表审批意见决定要求听证。
******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 新增年产5000吨高速线特种导体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永盛路13号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高速线特种导体主要用于数据中心、5G信号基站等高速信息传输领域,市场有着广泛需求。现建设单位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数据局备案同意(备案号:泰高新数备〔2025〕138号),拟投资25000万元建设新增年产5000吨高速线特种导体项目。项目使用公司原有厂房并对厂房进行改造升级,拟新增拉丝机、压延机、绞线机、倒盘机等设备共计101台(套),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高速线特种导体5000吨的生产能力。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运营期外排废气为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因产生量较小,经自然通风扩散后,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能达到江苏省《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中非甲烷总烃监控浓度限值,可实现达标排放。 ******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设施主要为拉丝退火机等生产设备和空压机等公辅设施,工作时间为白天1班、每班8h工作,通过采取选购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门窗等防治措施后,厂界噪声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可实现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拉丝液和废抗氧化液、废擦拭过滤材料、含油废劳保用品、废润滑油、废包装桶、废活性炭过滤棉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不合格品和普通废包装材料出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在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后,项目固废为零排放。 |
******有限公司塑料零件生产项目
项目名称 | 塑料零件生产项目 |
建设地点 | 泰州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二期9号、10号厂房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有限公司是一家外商独资企业,位于泰州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二期9号、10号厂房,于2024年5月11日经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州市高港区)行政审批局备案(泰高新行审备〔2024〕286号)同意,拟投资9049万元在泰州经济开发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二期9号、10号厂房租用现有闲置厂房6703平方米,建成后拟配备注塑机、精雕机、镭雕机等主要生产设备共计约95台,主要从事塑料制品生产,现扩建塑料零件生产项目(其中ABC柱100万套,文氏阀100万套,窗框5万套,三角板20万套,迎宾踏板10万套,B柱装饰板250万套,精雕件20万套,镭雕件5万套)。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冷******有限公司集中处理。 (2)废气 项目注塑、Colorfuse、摩擦焊接、封胶、热熔切割过程中产生的VOCs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经DA001排至高空,项目破碎、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DA002排至高空。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裁切机、刨切机、模切机、吸塑设备、折弯机等生产设备和废气处理装置风机等公辅设施。其噪声源强范围在75~85dB(A)之间。建设单位拟采低噪音设备、消声减震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包括废塑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粉尘、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等。 本项目产生的废塑料等一般固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不合格品、粉尘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外售处置;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危废库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定期由物业统一处理清运。固体废物均得到相应合理的处置,零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