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及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费县沐之森板材厂 年产5万立方米集成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项目名称:费县沐之森板材厂 年产5万立方米集成材项目建设单位:费县沐之森板材厂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专家验收意见等(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28日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安长进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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