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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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4月18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8日——4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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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东宁市大肚川镇李家趟子村烤烟综合体项目 |
东宁市大肚川镇李家趟子村 |
东宁市大肚川镇李家趟子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有限公司 |
占地面积为8740m2,建筑面积为4108m2,设置烤烟房以及库房等,年烘干新鲜烟叶1500t/a。 |
本项目建设地点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市大肚川镇李家趟子村,占地面积为8740m2,建筑面积为4108m2,设置烤烟房以及库房等。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对运载建筑材料及建筑垃圾的车辆加盖蓬布以减少洒落,车辆行驶线路应避开敏感点。 (2******居民区,必要时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污染。 (3)对建筑垃圾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改善施工场地的环境。 综上,采取以上相关措施,加强管理,施工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将会大大降低,施工场界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要求,对区域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达标后用于场地抑尘,杜绝随意排放。 (2)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堆肥。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过程中需合理安排、制定施工时间;施工工具不要乱扔、远扔;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应减速、并减少鸣笛等措施。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接受。 4、施工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在施工现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对生活垃圾进行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严格建筑垃圾的管理,施工中尽量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集中堆存,采取苫布遮盖措施,运往政府指定处置地点。 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较小。 |
来源:牡丹江市东宁生态环境局
撰稿:何伟
校对:宋静
一审:何伟
二审:宋静
三审:宋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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