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水产加工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海渔〔2023〕63号)和《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第四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2******有限公司为清流县水产品加工(水产冷库)项目建设单位,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公示期10天,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
联系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杜聪致、林东岳
电话:******
特此公示。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5年5月8日
公示时间:公示期10天,2025年5月8日起至2025年5月17日止。
联系人: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杜聪致、林东岳
电话:******
特此公示。
清流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