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扩产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有限公司扩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有限公司扩产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龙山区
******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中环瑞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辽源市龙山区工农乡大良村,利用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扩产后年产绿化土3万t。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渗滤液通过导流沟流入渗滤液收集池暂存,回用于发酵生产,不外排;生物除臭塔废水定期喷洒至发酵物料表面,实现循环使用。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烘干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生物除臭塔处理,并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关标准限值;混料、筛分、粉碎及制粒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通过现有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确保各项污染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声的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厂区内,定期外售实现综合利用;生物除臭塔废填料由厂家统一回收;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贮存、转移、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
(五)采取严格的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照不同的防渗要求做好分区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环境。
(六)严格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妥善安排施工时间,采取有效防尘、降噪、废水收集处理、固体废物处置等措施。
(七)严格落实环评文件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合理布设监测点位,定期委托有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废气和噪声及厂区附近环境空气、土壤、地表(下)水环境进行监测,发现超标现象,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废水(气)、噪声等达标排放。
(八)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强化对现有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按照相关规范健全现有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增补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修编并完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同时开展经常性演练。
二、吉林省辽源市高新区城镇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吉林省辽源市高新区城镇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5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吉林省辽源市高新区城镇市政道路地下管网改造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吉林省辽源市开发区
建设单位:******有限公司
编制单位:吉林省衡润环保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办公室)
通讯地址:辽源市建丰路77号
邮 编:136200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辽源市经济开发区内,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包括排水工程、热力工程以及对应的附属工程。其中排水管网建设内容为改造d300-d2200雨水管线8095米、改造雨水泵站1座、既有沟渠修复4122米、非开挖修复4122米;污水管网建设内容为改造d400-d800污水管线5644米、改造污水泵站3座、非开挖修复4172米;供热管网建设内容为改造市政热力管线15041.6米。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同意该项目实施。
项目建设必须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严格落实辽源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施工期应严格按照施工设计要求,在施工要求的范围内施工,不得乱占用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强生态保护工作,认真落实各项生态保护措施,控制作业带宽度,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暴雨和强降雨天气下进行施工。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密闭性测试、管路清扫废水通过截流方式收集,其中雨水管线经抽取后通过吸污车定期运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污水和供热管网所涉及的清扫密闭测试废水通过管线进入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市政管网,由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东辽河。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机械及车辆采用合格的燃料,加强尾气管理;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或者清理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施工期须选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并合理安排施工布局,对于高噪声设备,需采取临时隔音围护措施;对汽车运输实行控制超载、限速和禁止鸣放高音喇叭等要求******居民区时,减速并禁止大声鸣笛;确保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表1中标准要求。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生活垃圾设置密闭加盖垃圾箱分类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全部用于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实现综合利用。
(六)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