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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年拆解12300辆废旧机动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安石镇增产村四组。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传统燃油车拆解生产线和新能源车拆解生产线,年拆解报废汽车12300辆。其中年拆解小型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油电混动汽车共计9400辆;中、大型传统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油电混动汽车2800辆;其他类型机动车100辆。项目仅接收一般性质使用车辆的拆解,不接收槽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特殊装备车辆。项目总占地面积19084.5m2,建筑面积6700m2,作业场地面积16200m2。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3万元。
拆解工艺包括报废汽车检查和登记、暂存、预处理、拆解、解体、压实打包以及拆解出的各类物品的分类收集和贮存。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项目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污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废水污染防治。厂区设置雨污分流系统,对初期雨水(降雨前15分钟)集中收集。建设150m3初期雨水收集池和150m3污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50m3隔油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暂存于初期雨水收集池,定期送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该水质同时还应满足辽源市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员工的粪便排入厂区内自建的旱厕,定期清淘用作农肥。其他生活用水和厨房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收集池,定期送辽源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废气污染防治。对两条拆解生产线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对各类废油液分别进行封闭抽取,抽取后采用封闭罐体进行储存。废油液抽取工序上方安装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未被收集的有机废气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切割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再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DA004)排放;未被收集的粉尘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二级排放标准及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
对收集的制冷剂妥善贮存,防止挥发和泄漏。
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高于楼顶排气筒(DA006)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墙体隔音、加装减震垫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建设200m2危险废物暂存间,危废间进行分区管理,包括1处50m2废油液暂存点、1处50m2废铅蓄电池暂存点、1处综合危废点。危废间安装集气及废气净化装置和15m高排气筒(DA005)。废油液、废制冷剂、废铅蓄电池、废电容器、废电路板、废尾气净化装置及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滤清器、隔油池油泥、隔油池油渣、废活性炭、废油桶、废液化气罐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执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1〕199号)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回收的粉尘、沾染油液的废布(吸油毡、抹布、手套)和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无法分离可回收利用的废锂电池由废旧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厨余垃圾集中收集,送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5、加强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厂区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厂区地面为简单防渗;仓库、办公区为一般防渗;废水收集各池体、危险废物暂存间、拆解车间、拆解车辆停放区为重点防渗。拆解后的各种零部件要存放在库房内,不得露天堆放;报废机动车停放区要建设遮雨棚,不得露天存放。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划定禁火区;在蓄电池的危废储存间设置围堰;初期雨水收集池可作为应急事故池,用于应急需求;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以及排污许可登记或申领排污许可证,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5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