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拟对******有限公司饲料深加工建设项目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437-******
传 真:0437-******
通讯地址:东辽县白泉镇安泉路18号
邮 编:136600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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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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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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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环评 机构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有限公司饲料深加工建设项目 |
东辽经济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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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新建2条饲料生产线,年产鸡饲料3万吨、牛饲料3万吨、猪饲料3万吨、宠物饲料1万吨;新建1台4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项目占地面积6000m2。安装主要生产设备21台(套)。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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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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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饲料粉碎、混合工序产生的粉尘,在生产线工序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3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加强对无组织粉尘的管理。原材料存储车间采取封闭措施;定期对车间地面和设备进行清扫;运输时采用密闭的车辆进行;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要临时存放在库房内;锅炉房要封闭;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锅炉排污水、软化水制备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东辽经济开发区污水厂进行处理,出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排入东辽河。排入管网的废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还应满足东辽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指标要求。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加装减震垫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进行清理;饲料生产中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生物质锅炉产生的灰渣及除尘灰储存于库房内,定期外运用作农肥;废布袋和废阳离子树脂由厂家定期上门更换回收。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建设5m2危废暂存点,产生的废机油和废油桶暂存于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厂区采取分级防渗措施,油脂库、危废点为重点防渗,综合车间为一般防渗,其它为简单防渗。 6、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