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申请》和委托******有限公司编制的《******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泡沫包装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委员会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地点:东辽县三产融合发展园区。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建设1条泡沫包装箱生产线,年产泡沫包装箱1500吨,配套建设1台10t/h生物质蒸汽锅炉用于生产。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在严格落实环评报告表中各项环保措施的条件下,我局原则同意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污染防治
施工期要按照环评报告表的要求,采取相应防治措施,降低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二)加强运营期污染防治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生产车间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甲苯、颗粒物、苯乙烯经负压集气罩收集,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4排放限值。厂区边界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9标准限值;苯乙烯参考《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标准限值;厂内非甲烷总烃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锅炉烟气经低氮燃烧和布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加强对无组织锅炉粉尘的管理,生物质燃料要存放在库房内;生物质灰渣和除尘灰临时存放在锅炉房内,定期清运,锅炉房要封闭;厂区要定期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2、加强废水污染防治。生活污水、锅炉排污水和软化系统排水经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排入管网的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选购低噪声设备,设备之间采取加装减震垫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不合格产品外卖废品回收站;锅炉灰渣及除尘灰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和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回收或妥善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建设10m2危废暂存点,设置活性炭箱吸附装置和15米高排气筒。废活性炭暂存于内,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5、加强对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厂区采取分级防渗措施,危废暂存点和可能泄漏污染物的地面进行重点防渗,其它区域为一般防渗。
6、其他环境管理要求。一是加强锅炉燃料管理。锅炉燃料为生物质成型燃料,不得燃用煤及其它高污染燃料。二是园区污水处理厂验收合格正式投入使用后,废水方可以排入。
7、建立环境污染防控体系。制定应急预案,加强环境风险事故防范,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好应急准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避免环境风险发生。发现废气非正常排放,要立即停产检查,维修正常后方可投入生产。
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者防止生态破坏、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五、东辽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该项目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检查工作。
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辽县分局
2025年2月19日